诱骗118名台湾人至柬当“猪仔”,黑帮大佬被叛重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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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台媒报导,曾在电影《角头》担任临演的台湾省黑帮成员李振豪等人,诱骗85名同胞赴柬埔寨,获利1470万元,台北地方法院今年4月将李振豪判刑18年。之后,经检警清查后又查出30人受害,检方再依买卖人口等罪追加起诉李振豪,台北地院30日再判李振豪有期徒刑18年。可上诉。

犯罪集团从2021年11月间某日起,与柬埔寨共犯共同组成买卖人口之犯罪组织,以高薪工作、帮忙清偿债务等理由诱骗民众同意前往柬埔寨工作,然实际上是以每人数十万元之代价将受骗者卖到柬埔寨,受骗者抵达柬埔寨后被迫从事诈骗工作,护照被收走。

被害人被要求付高额赎金才能返台,人身自由受到严重限制,若不从或业绩不好会被殴打、体罚、关进小黑屋等,甚至被转卖掉;李振豪另组成相同性质之买卖人口犯罪组织。

李振豪为首的组织也从事将民众拐卖到柬埔寨之犯罪行为,遭卖到柬埔寨之受骗者亦遭遇上述被迫从事诈骗工作、人身自由受到严重限制之艰难处境,李等人以此种方式获取高额之不法利益,但本案起诉范围限于侦查中已返台之被害人,并非遭被告等人卖掉的全部被害人。

后来检方又查出,李男在脸书刊广告征求到柬埔寨从事博奕、游戏客服、AV拍摄、开立金融帐户、办理贷款可获利等广告,诱骗失业、信用红灯、高额负债、更生人、八大行业、走投无路或遭仇家追杀的当地人到柬埔寨,再以每人美金1万7000元至1万8000元买给当地电诈集团。

受害者一到柬埔寨后,即被没收护照,交付当地博奕公司、金边西港等地诈骗园区的电信诈欺集团买家,逼迫从事电信诈骗工作。集团派员持枪或电击棒定时站岗看守,对业绩不佳者,则以殴打、电击、关入密闭空间、要求高额赎金,甚至恐吓卖器官、被活埋。

2集团分工细密,每招募1人可获3万或5万元,代办护照可获3000元,其中李振豪可独抽3成,其余成员依其分工可获1至3成酬劳,另有成员平均每周固定抽佣12000元,2集团分别获利192万4500元、1277万8562元,总计2集团共获利1469万多元。